收割机致人死亡,阜阳一法院判了
农机安全
农机安全防不胜防
近期,临泉法院依法判决了一起农机刑事案件,认定被告人(庞某某)在生产、作业中违反了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赔付1万元。
河南的庞某某从事农机收割工作。2021年6月,农忙收割小麦时,驾驶联合收割机,在地头倒车时并未查看后方是否有人,失误碾轧到收割机后方的王某,导致其当场死亡。
农收过程中,驾驶人员经常会有操作失误等情况,在此提醒广大农民朋友们,在繁忙的农业生产中切莫忽视安全,一定要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农机操作手和农机设备,在农机作业过程中注意观察,时刻保持安全距离,不要以身涉险。干活前一定要给自己准备一份性价比高的农机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