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农函〔2022〕415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约粮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推动落实《粮食节约行动方案》部署工作任务,最大限度降低粮食作物生产损失,进一步加强水稻、玉米、小麦机收损失监测调查,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主粮作物机收损失监测调查方案〉的通知》(农办机〔2022〕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四川省2022年主要粮食作物机收损失监测调查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24日
具体方案如下:
四川省2022年主要粮食作物机收损失
监测调查实施方案
水稻、玉米、小麦是我省三大主粮作物,减少机收环节损耗是增加粮食产量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加强水稻、玉米、小麦机收损失监测调查,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市(州)农业农村和发展改革部门要高度重视粮食作物机收损失监测调查工作,加强组织部署,明确专人负责,指导督促县级农业农村和发展改革部门密切配合,确保监测调查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要做好损失监测调查工作培训指导,确保监测调查按统一方法规范开展。
县级农业农村会同发展改革部门成立监测调查工作队,确定监测调查工作人员,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个监测调查工作小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业农村系统监测调查工作人员的遴选组织和监测调查实施具体工作,会同发展改革部门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者农业农村系统以外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等第三方参与监测调查工作。
二、监测调查内容与范围
县域内水稻、玉米种植面积在50万亩以上的县(附件1)及今年小麦收获尚未结束的县,应随机收进度开展水稻、玉米、小麦机收损失监测调查,鼓励其它农业县(市、区)开展监测调查工作。监测调查点要求在县域内随机选取机收地块,需覆盖所有产粮乡镇。每个监测调查小组由2—3人组成,按照《主粮作物机收损失监测调查测定方法》(附件2)要求进行测量,填写《机收损失监测调查记录表》(附件3),监测调查小组每位成员在记录表签字确认。记录表等原始资料应妥善保存备查。
三、进度安排
(一)制定方案。6月中旬,农业农村厅牵头制定机收损失监测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各市(州)。
(二)开展培训。7月上旬,召开监测调查工作任务部署培训视频会。
(三)开展监测。5月下旬—11月中旬,各相关县级农业农村会同发展改革部门依作物收获时节分别开展监测调查活动。
(四)情况分析。三大主粮作物收获基本结束后7日内,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对机收损失监测调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原因,并结合农机装备补短板调研和“四分”工作,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和进一步减少机收损失的建议。
四、具体要求
(一)成立“专班+专家组”。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参照省厅组建机收损失监测调查工作专班(附件4),牵头做好损失监测调查工作培训指导;成立农机、农艺、政策相结合的专家组(附件5),采取包片包县开展相关监测调查指导工作(附件6)。
(二)及时报送信息。市(州)农业农村和发展改革部门确定工作联系人,于6月底前报送至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处、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县级监测调查工作小组组成情况报送市(州)备查。相关县(市、区)分别在三大主粮作物收获基本结束7天内将县级机收损失监测调查汇总表(附件7),经当地农业农村和发展改革部门盖章后,由市级农村部门收集所辖县调查汇总表统一报送农业农村厅,同时抄送省发展改革委,相关分析情况一并报送。
(三)强化技术支撑。省农业机械鉴定站、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作为技术支撑单位,参与2022年主粮作物机收损失监测调查,协助梳理分析相关市(州)粮食机收损失调查监测数据,为起草全省主粮作物机收损失情况调查报告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撑。
联系人及电话:
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处:肖小川18828055702
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李飞飞18802807754
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向智宗13981759735
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舒子成 19950333620
农业农村厅相关资料报送电子邮箱:605895194@qq.com
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资料报送电子邮箱:823212708@qq.com